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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执法“标杆尺”,答好基层执法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1:55:00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8日讯(记者 杨凌怡 通讯员 郭雪香)日前,记者从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为有效应对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频繁及执法实践需求,支队对《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道路运政)》进行系统性整合优化、融合创新,于近期推出完整版对照表。

据悉,2022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交通运输领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

随着交通运输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快速发展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2022年至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约有16部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或颁布。为保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法合理适用,省厅多次对《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含2022年修订版在内的6版《对照表》。

但因各版《对照表》仅体现修订内容,导致一线执法人员在日常学习和适用中需要同时对照多份文件,存在整体较为分散、检索使用不便的问题。

为了提升基层执法便利度,支队以省厅先后发布的6版《对照表》为基础,对道路运政模块的14个执法门类、246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增删勘核、系统整合,形成道路运政完整版对照表。

在完整对照表中,以分类版与汇总版双模式呈现,分类版对照表按执法门类细分,便于专项领域执法参照;汇总版对照表则整合全部门类的处罚事项,支持跨门类快速检索;同时,引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2024〕9号)的内容,在对照表中明确标注道路运政方面16项“轻微不罚”与“初次轻微不罚”的情形与适用条件;此外,还增设《处罚事项所对应的版本》《援引法律版本》双栏,清晰标注各处罚事项所对应的裁量权对照表版本及法律依据版本,为后续更新提供索引。

“《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完整版对照表》的推出有效解决了多版本对照难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此可快速定位违法行为对应的最新裁量基准并准确适用,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督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跟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更新情况,定期更新对照表内容,为执法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检索服务,助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