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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为教育APP入校管理“立规矩”,划定“19条红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5:35:00    

近日,为给广大师生和家长营造更加健康、规范的教育环境,珠海市教育局重磅出击,印发专项通知,推出十条有力措施,为教育APP入校管理明确“19个不得”,给教育APP戴上“紧箍咒”。这一举措迅速引发教育界及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规定明确了教育APP的管理范围,只要是面向教职工、学生、家长,服务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都在监管之列。这意味着,各类与校园相关的APP都要在“阳光”下接受规范管理。

在选用环节,“19个不得”提出了严格要求。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APP,绝不能让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禁止踏入校园半步,更不允许教师在课外组织或推荐学生使用。而且,若一款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被统一使用,必须免费向学生提供,任何巧立名目的收费行为都被严令禁止,像借家委会名义让家长购买、要求家长直接付费给企业变相强制购买,还有组织免费试用诱导消费等做法,都成了“过去式”。

使用过程中,教育APP也不能“任性”。它不能与教学管理行为随意绑定,更不能和学生的学分、成绩、评优挂钩,确保教育评价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同时,未通过教育部备案的APP,各级各类学校都不得选用,并且同一类型的备选APP原则上不少于3款,给学校和师生更多选择空间。

在数据安全和内容规范方面,新规同样细致入微。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时,必须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和授权,那些通过默认、捆绑、停止使用等手段强迫用户授权,收集无关个人信息,以及泄露、非法出售用户信息的行为都被坚决杜绝。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严禁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也不能用其公布学生成绩排名或发布无关教学的信息,保证APP专注于教育服务。此外,学校和教师也不能超APP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不能随意推荐APP,更不能借此违规获利。

为确保这些措施有效落实,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教育APP使用情况纳入重点督导检查范畴,依据学校在系统填报的APP信息进行实地督查。各学校也需定期自查,及时掌握APP的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珠海市教育局的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规范教育APP市场,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这不仅为珠海教育生态的优化注入新动力,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有望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教育APP合理应用,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何叶舟